核心提示:现将省文物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五厅委《关于转发<国家国家文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县(区)文广局、发改局、科技局、五信委、财政局要组织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上的通知要求,...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互联网+中华
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
2016年11月29日,国家文物局、发展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印发了“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文物博函【2016】1944号),计划从2017年到2019年,实施为期三年的“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
省文物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五厅委转发了国家五部委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五部委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制定落实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现将省文物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五厅委《关于转发<国家国家文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县(区)文广局、发改局、科技局、五信委、财政局要组织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上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开拓思想,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