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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5/12 21:02:50 点击:

  核心提示: 2011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为推动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根据《甘肃省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文体局、市博物馆:

    2011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为推动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根据《甘肃省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

(二)宣传口号(推荐)

1、文化遗产无价  保护行动有我

2、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

3、珍重文化遗产  共筑幸福家园

4、手牵手保护文化遗产  心连心构建和谐社会

5、相约文化遗产日  品读中华五千年

二、活动时间及形式

    根据省文物局安排,2011年5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6月11日上午全省同步举办主题活动。省直在兰文博单位和兰州市参加省上主会场的活动,兰外省直文博单位自行举办活动或参加所在市州的主题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文化遗产日活动。各县(区)文广局、博物馆要认真研究,根据国家文物局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结合前五年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取得的经验和各地文物工作的实际,充分讨论,认真研究,抓紧制定既丰富新颖又切实可行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精心筹备,有序组织实施,使文化遗产日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要通过举办活动,广泛宣传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向社会充分展示文化遗产工作成绩和文化遗产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的成果,使公众更加了解、关注、热爱并自觉投身文化遗产事业,使文化遗产保护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围绕主题,关注热点,力求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各县(区)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既要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宣传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让公众积极参与并切身体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文物景点的免费或优惠开放等形式让公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同时也要与文物工作中社会关注比较多的热点、重点问题紧密结合,特别要突出对第三次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和长城保护、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丝绸之路申遗、文物安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展示,在收藏鉴赏等方面为公众答疑解惑,让公众互动参与,增进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注重实效,精心策划,不断创新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形式。要根据过去几年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社会反映,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精心研究策划,立足体现特色,尽可能增强公众参与性,通过举办展览、宣传展示、知识讲座、表彰先进、相关竞赛、主题征文、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的内涵,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在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要在各地主题活动现场及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悬挂、张贴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开展特色服务及活动,扩大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强化责任,加强防范,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各县(区)文广局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人员和文物的绝对安全。

    各县(区)文广局、博物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活动结束后,请于7月中旬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邮  箱:lhw@pl0933.com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作者:文物科 来源: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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