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85号)要求,平凉市文物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普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全市境内全面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平凉市文物普查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历时近五年。文物普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10月—2008年3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各级普查机构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普查工作启动经费、配置设备,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2008年3月—2010年12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11年1月—2011年12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公布。
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平凉市共确定野外文物保护点2257处,其中复查1864处,新发现393处,古遗址1776处,古墓葬256处,古建筑60处,石窟石刻78处,近现代遗址62处,其它文物点25处。
在众多文物古迹中,有旧石器时期人类头骨化石“泾川人头骨化石”出土地;出土于泾川县的佛舍利金银棺、灵台县的西周青铜器等文物被誉为“甘肃文物之最”;有古朴雄厚的平凉延恩寺塔、崆峒山凌空塔;有古朴庄严的泾川王母宫石窟、南石窟寺、华亭上关石窟寺、庄浪云崖寺等魏晋时期石窟群等。这些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既彰显了平凉悠久的历史文化,又提升了平凉的知名度,对促进平凉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护、管理、利用好这些丰富的文化遗产,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平凉知名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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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下载:平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