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博物馆、纪念馆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市博物馆:
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在文物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博物馆、纪念馆(包括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
二、年检内容
(一)博物馆、纪念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章程的情况;
(二)博物馆、纪念馆藏品、展览、人员、机构变动情况;
(三)博物馆、纪念馆社会教育和开放服务工作情况;
(四)博物馆、纪念馆安全工作情况;
(五)博物馆、纪念馆财务管理情况。
三、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2012年度年检的博物馆、纪念馆,请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为:bwg.sach.gov.cn)注册用户登录帐号,用户名应为博物馆的正式、规范的中文名称。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系统后,在线填报《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和提交博物馆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等年检材料,经我局审核后,由各地在线打印的《2012年度博物馆年检表》一式3份,连同纸质版的博物馆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等年检材料,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我局。
(二)我局将通过省局统一配发的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完成各博物馆、纪念馆年检材料的初审。
四、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
(一)博物馆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博物馆在2012年度遵守博物馆管理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正常向社会开放,无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三)博物馆登记名称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年检结论不得确定为合格;
(四)除依托历代墓葬、遗址、历史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而建的博物馆之外,展厅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年检结论不得确定为合格;
(五)博物馆有违反博物馆管理法规的情形,情节较轻且及时补救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六)无正当原因,国有博物馆在2012年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少于300天,民办博物馆少于240天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七)博物馆在2012年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影响轻微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八)博物馆已不具备《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成立条件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九)博物馆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文广局、市博物馆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指导、督促各博物馆(纪念馆)做好年检工作。
(二)各县(区)文广局应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博物馆(纪念馆)年检作为一项年度例行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博物馆(纪念馆)的指导,组织其每年按期开展年检工作,特别要督促由其他部门归口到文物(文化)系统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按期开展年检工作,并理顺管理关系,不断加强博物馆管理工作。
如有不明事项,可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姚丽英,联系电话:8221976,电子邮箱:420624154@qq.com。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