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我局《关于上报对接2015年及“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的函》,各县(区)文广局、市直文博单位上报了2015年计划实施的文物项目及“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现经我局审核后现予反馈,请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关于编制2015年文物项目立项报告及
“十三·五”文物项目基本情况的函
各县(区)文广局、市直各文博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上报对接2015年及“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的函》,各县(区)文广局、市直文博单位上报了2015年计划实施的文物项目及“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现经我局审核后现予反馈,请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内容
1、2015年文物项目:请按已审定的项目,尽快组织编制立项报告(点击打开立项报告范本),立项报告需在2014年12月20日前报省文物局,所有上报的立项报告均需提供纸质文本4份和PDF电子版1份,逾期则不能申请2015年补助经费。
2、“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范本),一个项目一张表,于
二、要求
1、各县(区)文广局、市直各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未列入“十三·五”项目库的文物项目,“十三·五”期间将无法申报实施;
2、部分县(区)“十三·五”项目上报还不尽全面,各单位可在已审定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适当增加。
3、2015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应列入“十三·五”项目库;“十三·五”项目应包括通过发改、文物部门申报的所有项目。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