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普查成果应用等工作,现将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文局文发[2012]5号)转发给你们...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转发《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普查成果应用等工作,现将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文局文发[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公布相关名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核定公布情况于5月15日前上报我局;普查其他后续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1日前报我局。
特此通知。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