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市直各文博单位:
现将《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文局博发【2014】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至我局文物科。
联系人:姚丽英 联系电话:0933-8221976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甘肃省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文化)局,兰州新区教科文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文化遗产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文化遗产学术研究进步,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申报。各市州要及时向本辖区相关文博单位传达课题申报精神和要求,制定措施激励各文博单位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培养锻炼文物科研队伍,逐步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应制定课题遴选申报程序与办法、课题配套经费补助、课题成果奖励等措施,规范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二、请着眼于推进我省文化遗产保护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全面提升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创新能力,以解决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为出发点,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14-2015)》(附后,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科研力量等情况,认真研究确定申报课题。 三、各文博单位申报课题时,要按照课题指南自拟课题题目。社会科学类课题补助经费原则上每项不超过3万元,自然科学类课题补助经费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万元,课题经费预算总额不受限制,鼓励课题自筹经费。已承担我局立项课题且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四、省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课题申报审核、立项评审等组织工作。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课题申请的审核推荐等组织工作,省直各文博单位课题申请的审核工作由课题办负责。各组织单位要对课题申请书特别是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课题申请书纸质文本要求A4页面,一式6份,经课题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一并于7月31日前报送至课题办。 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省文物局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gsww.gov.cn),各组织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者可上网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戴子佳 联系电话:0931—4538537 、4538548(传真) 地 址:兰州市静宁路323号 邮 编:730000 电子邮箱:dzj@gsww.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14-2015).doc 甘肃省文物局